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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办法把这位固执的朋友打包送回大都会,让他知道哥谭的人心险恶。
用提姆这个身份出其不意发动偷袭?
不, 他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么等康纳苏醒之后,别说友情破裂了,他最头疼的是将要面临“柔弱的韦恩少总为何这么能打”这种一个搞不好就要翻车的质问。
所以,提姆在经历了一番缜密的思考之后,最终决定——
以红罗宾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人狠狠击昏,然后召唤超级小子把人送回大都会。
如此一来,康纳收到那条消息也很好解释了——怎么可能是提姆发的呢?当然是有人盗用了他的号冒充他啦。
他进行了非常周密的计划,比如因为知道超级小子一定不会赞成他的主意,所以已经决定要瞒着他了。
他已经提前跟超级小子说过,今天晚上会拜托他把一个可能会碍事的家伙送到大都会被他买下来的安全屋。
他还特意叮嘱超级小子不要为难那人,把人带到就行,自己会亲自去大都会审问他。
然后在红罗宾的计划之中,以他的身手悄无声息一击即中,让康纳从头到尾都没发现是谁动的手应该没问题。
当然,如果康纳最终还是发现了是红罗宾动的手——比如超级小子这个大嘴巴泄密什么的,他也有play B、play C。
心里闪过的种种想法,在康纳路过他选择的这棵树的时候都已经消失了。
红罗宾眼神微沉。
假如摘下多米诺面具上面的白色护目镜,那么人人都能看到他那双眼睛里正酝酿着多么可怕的偏执。
他这段时间实在是伪装得太好了。
就连蝙蝠侠都被他蒙过去了,以为过往的阴影正在逐渐远去,这个孩子曾经隐约透露出来的叛逆已经得到缓解。
只有红罗宾自己知道,一次又一次地被忽视,成为重大行动中的边缘人,到底对他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
他受不了这个。
他是唯一一个主动上门自荐的罗宾,蝙蝠侠一开始根本就不想收他。
他在体术上面的天分也比不过他的兄弟们——虽然,经过他的努力,他开发出了独属于自己的技能,成了其他人眼中的世界第二侦探。
但是,当蝙蝠侠一次又一次的将他从重要事件面前推开的时候,他还是会忍不住想……是不是他还不够有用?
是不是他再努力一点,就能做到更多,就能成为让其他人都愿意依靠的存在?
该死,别再继续想下去了。现在该干正事了。
红罗宾咬了咬牙,强行将这些杂七杂八的念头全都驱逐出脑海。
其实他最近真的很累,很累。
白天要处理韦恩集团的事务,要应付康纳因为许久没见到他而产生的喋喋不休的追问,晚上又要为义警事业而忙碌。
强者从不抱怨环境,小红鸟只会默默卷自己。
于是卷到最后,他的精神渐渐变态了……也很正常吧?
咻!
他射出钩爪枪,精准地勾连到了旁边的树枝上,然后身体下压,膝盖微弯,一跃而下。
在他的计算中,自己这一下应该能直接提到康纳的脖子上,又通过手中的钩爪枪分担重量不至于直接把人压扁。
紧接着,他会充分运用大腿的肌肉,给康纳来个教科书级别的绞杀——
当然不至于绞断他的朋友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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