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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对方觉得奇怪,她立刻补充上:“罗格先生得了肺癌,已经故去,我们报社想写篇关于罗格先生的人物传记。”她惋叹,“罗格先生今年才三十二,唉。”

老头原先的一丝防备变成了震惊,“罗格那孩子……不在了?”

桑柒点点头,跟老头进了保卫室,桑柒听他难过感叹了几句后,委婉套话:“叔叔,我听说罗格先生父母都早已经故去,他很多年没回来了吗?”

老头手搓了搓裤子,低着头,沧桑地深叹了一口气,“是啊,那孩子内向孤僻,不爱跟人打交道,他爸妈死后他就没回来过了。”

桑柒试探问:“您知道是什么造成罗格先生这种性格吗?”

老头皱着眉,纳闷:“不知道啊,按理说他爸妈都是好人,人挺好,他从小都挺顺,没遇到过什么大事儿……他好像天生就那种性格,我也算打小看他长大,他打小就不粘人,不像一般孩子一样跟爸妈撒娇闹脾气……”

“他特别懂事,不过主意正的很啊,我以前抓过这小子好几次翻墙逃课……”老头断断续续念叨着,桑柒就认真听着,装模作样记录一下。

她倒是能记住,但别人恐怕会觉得不端正不认真,只能装一装了。

“叔叔,罗格先生有亲近的朋友吗?我想去拜访一下。”

老头几乎没多想便说,“没有,那小子太内向了,不爱跟人玩。”

聊到下课铃声响了,桑柒打算去拜访一下罗格的老师。

要走时,老头念叨着道谢,“你们能给写传记,真感谢你们,那孩子打小就聪明有主意,果然是个有出息的孩子啊,怎么就……”老头忍不住抹了抹眼角。

桑柒安抚了几句,如法炮制去拜访了罗格的老师,又离开学校去拜访他还留在小镇上的老同学。

从同学口中,她得到了对罗格不一样的印象。

老头眼里的罗格很内向孤僻,懂事有时候叛逆;而他同学眼里,说他不是内向,他特别聪明,不是他被孤立,是他拒绝别人靠近。

同学说,感觉他可能太聪明了,以前偶尔有几次捕捉到他看别人的目光,是一种好像觉得别人都很蠢,不屑的目光。他总是冷眼旁观这个世界,喜欢自己捣鼓。

桑柒大概了解了,上了车吃着伊西亚买来的三明治思索。

车一路往机场去,她看着前方后移的树木,在脑海中拼凑出了罗格这个人。

一个天才,自小聪明,情感淡泊,对事物的认知深刻,是以像游离在外一般冷眼旁观。他或许很早就确定了自己的目标,一直在朝这个方向走,大学便读了生物学辅修医学。少年时期他已经懂得掩藏,不再暴露出对别人的不屑,但偶尔仍会被捕捉到。

年龄渐长后,他更擅于伪装,在别人眼里成为了一个默默无闻,性格古怪的人。这太有利于他做他的研究了,不会被打扰,不容易被发现,拿着研究所的工资,上班时可以看书学习,也可以研究,晚上下班后,他大概还会继续研究吧。

如果不是癌症,他或许真的会成功。他比别人有了太多的时间,时间利用率高,效率高,所有的时间全部在用来做同一件事,将一切没有价值的活动全部取消了。

不谈他计划的反人类,桑柒心里佩服他,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种自控能力与执着程度,怪不得普通世界出来到了弥都也能成长到sss,不知道他怎么翻车的。可惜弥都历经太久,时时刻刻都在更新换代副本和玩家,如果他死得早,恐怕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他的事情了。

临近机场,桑柒本以为伊西亚订的机票,结果居然是……

私人飞机。

她惊了,“你这个身份这么有钱的吗?”

两人下了车往飞机处走,伊西亚拎着她的包,一手揽着她的腰,很装逼的戴着墨镜。同样穿着粉色衬衫,他自带硬朗气质,半点不显女气,他手贱地在她腰上乱摸,“宝贝,不正经的生意来钱很快。”

“况且我27了,干这行五年自然攒不少了。”

桑柒嫉妒,纠正他的话,“不是你,是你的身份牌,少装嫩了,你可活了上千年了吧。”

她起了坏心,微仰下巴看向他,“哎,我才22诶,你都这么老了,我应该叫你老爷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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