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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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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这里用作宣传片该会有很好的效果,他们邀请温书一起,她委婉拒绝了。

自己在家琢磨两三天,温书决定从最底层着手,在网上找了圈攻略,最后把画作取景地定在了科芬园。

辗转半小时,搭乘地铁过去,她每次都在那个有着“特色集市”之称的园里待上三四个小时,她用这些时间全来观察来来往往的人。

这里是普通人常来的地方,热闹绚烂,鱼龙混杂,常有好事青年聚集在一起抽烟。白人基因里似乎总带着高大和凶猛的影子,连牵着狗买菜路过的中年男人也是壮实的。

坐在路边长凳上,温书裹着针织衫,皮肤很白,嘴唇红润,眼睛大而亮,她安静地观察一切,不发一言,像一个漂亮的瓷娃娃。

坐了二十多分钟,起风了,天有下雨的迹象。

温书弯腰翻怀里的挎包,想找把伞出来,低下头那瞬间,听见一道轻佻的口哨声。

随后是一句下流的荤话,接着一个穿着无袖体恤的黄发男人跑过来,一把抢走她手中的包。

温书站起来想追,随后被另一道蛮力冲撞,又被按坐在椅子上,后背撞到硬处磕得生疼,她眼睁睁看着那抢她包的男人跑过喷泉,要消失在纵横交错的街道上。

那一刹那,脑海里空白一片,无措感蔓延,她下意识地用中文喊了句,“抓小偷!”

只可惜,人潮熙攘,没人能听懂,他们困惑地看着她。

温书不得已忍着痛往前追,跑了十几米远,却突然看见一个个子瘦高的男青年从前面拐角出来,身高腿长的往前跑,追着那小偷,最后借着旁边路灯用力,直接跳起来一脚踢倒了那抢她东西的小偷。

小偷脸朝地被被那人一脚踩着,压制住,反抗不得。

男人穿着咖啡色衬衫,左手食指上有一枚装饰的宽戒,银色的,更衬得指骨修长。他非常冷静地对附近的人用英语交流,并以最快速度联系了最近的治安警察。

而那浅绿色的挎包落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一个粉色的姨妈巾也夹杂在其中。

温书脸羞得通红,耳朵发烫,她走上前去,想赶紧先捡起地上东西再说。

却被那男人抢先一步,他弯腰,长指捡起口红,充电器,钱包,充电宝塞进包里,最后碰到那粉色的卫生巾时肉眼可见的停滞了一秒,下一秒,他若无其事地一并捡起放进包里,擦了擦包上的泥,弄干净后,他递到温书面前。

“你的东西。”声音好听,清朗温和。

抓过来包,温书抬头正撞进他一双琥珀色的眸子里,单眼皮,眼睛很漂亮,里面折射着光点,像晚星。

愣了下,温书开口说了一句:“谢谢你。”

“第一次来这里?”男人问她,嗓音温和。

温书点点头,刚刚的羞赫,让现在耳朵还是红的。

咖啡色的衬衫被风掀动一角,露出里面的白T恤,面前的男人面容清隽,却生得有股少年人得意气在,清朗如风。

“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害怕,先报警,附近街区值守的警察很多,他们立刻就能赶过来。”

正说着,穿着警方的警察便过来了,带着手铐拷上刚刚抢温书包的那黄发白人,把他带走了。

“就像这样。”男人指了指旁边的警察,对她笑了下,嘴角浮现出一个酒窝,温暖阳光。

“Alston!”隐约一道男声,似乎是在叫他,他转身回应了声,回头看了眼温书,眼神温柔,

“再见。”

温书有些迟滞抬手做了个再见的手势,话没说出口,他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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