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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风轻鼓,山边传来呜呜咽咽的胡笳声,草原上独有的乐器风格明显,一入耳便感觉能看见茫茫的戈壁悬崖,还有潺潺流淌的清泉河流。

除了盟约和足够的必需品外,易鸣鸢还取回了一把玉笛。

她在这方面天分不高,并无太多造诣,月琴琵琶弹得不成体统,不是将琴弦弹断,就是把手指划破,久而久之便不情愿再练。

唯有笛子尚可,勉强吹奏成调,逐年精进下来,还算能够入耳。

抚摸着温润的笛身,易鸣鸢抬腕将之放到唇边,在慢行的马背上吹了一首悠扬的曲子,耶达鲁牵着马绳拍手叫好,磕磕绊绊地向她讨教了怎样通过一根管子吹出不同的音调。

被送回婚帐的时候,易鸣鸢看到程枭正拿着一块雪白的皮毛翻来覆去打量,眉间都带着喜色。

右贤王的帐子没人敢闯,所以即使易鸣鸢没有开口,里头的人循着掀帘的动静就知道是她,“逐旭讷真够义气,送了整张雪狐的皮子,等下了雪,这样的颜色在山里谁都发现不了。”

雪狐少见,程枭有心猎得一只,可惜从未遂愿,如此上乘的狐皮逐旭讷就是那里也只有两张,要不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成婚,他怕是也舍不得送出去。

快要入冬了,可今年的突释满日却注定不能安然度过。

突释满日是他们的新年,也称雪日,匈奴崇尚白色,不仅是因为最常穿的羊皮处理过后呈现乳白色,而且匈奴坐落于北方位,很大一部分疆土常年被雪覆盖,白色的服饰能很好的隐匿身形,便于作战和突袭。

这些年服休单于已经统一了四十几个部落,但草原地广人稀,总有他们找不到的漏网之鱼意图重新聚集起势力,想要伺机扰乱如今勉强安定下来的局面,三年前的子伊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比起羊皮发灰,雪狐的绒毛更接近雪的颜色,有了它,往后即使程枭领兵打仗,易鸣鸢孤身一人的时候也能多一重保障。

等不及易鸣鸢走近,程枭上前两步,顷刻间缩短了二人之间的距离,举着皮子往她身上比了比,“我那还有两块小的,先裁了做身绒袄,这块当披风,好穿,又快。”

雪狐皮白皙细腻,即使不知道价值,易鸣鸢也能从程枭的语气中猜出它的珍贵,她心尖上难以抑制的发暖,“谢谢,我很喜欢。”

“喜欢,还有呢?”程枭带着笑意把东西收了起来,目光在她周身转了一圈,“没有报答吗?”

易鸣鸢四下看看,最终把视线停在腰间的玉笛上,在程枭面前吹跟在耶达鲁面前吹感觉有些不一样,但这种微妙的区别她说不上来,只知道现在有些紧张,她抽出玉笛:“我给你吹首歌吧,是我从小练的。”

这首歌是教她的乐师编的一首简单童谣,节奏缓慢婉转,千百次的练习下,所有音调她全都牢记于心。

一曲毕,程枭久久没有说话,易鸣鸢还当他嫌曲子不好听,摩挲着玉笛道:“要是觉得难听,我以后都不吹了。”

“不,不是,很好听,就像听过很多次一样。”程枭回过神,充满希冀地看着她,“再吹给我听一遍。”

“你怎么可能听过,这是乐师特意教给我的,因为我那个时候连最普通的曲子都学不会。”易鸣鸢笑了笑,这不是自谦,事实便是如此,不过世上的曲子总有节奏相近的,认错也是常有的事。

她垂下眼睫,重新吹奏。

程枭专注地看着易鸣鸢的侧颜,乐声将他带回那个恬静美好的午后,在他们相识的第二年,易鸣鸢年岁还很小,彼时还会因为吹不好一小拍而苦闷发愁,也会在完整吹出一段后欢呼雀跃。

后来她学会了端闺秀的架子,走路不摇不晃,做针织女红,给未婚夫婿绣手帕绣香囊,婚约落成的那一刻起,易府再未响起过偶尔走调的笛声。

程枭想,虽然大邺的京城内看上去歌舞升平,但根本上就是一个不让她做自己的魔窟。

那时他没资格将易鸣鸢带走,现在悔不当初,只恨没看破广邑外面那张华丽的锦绣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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