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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有谁跟楼主一样为了守林稚 140分钟舍不得上厕所的?”

当期的《电影志》趁热打铁以林稚扮相的秦修为封面,一身浅灰色西服,半身正面特写,眼神冰冷犀利,唇角却似有若无地挂着甜美的笑意,才一发行就被一抢而空,沈彻特别拜托报刊亭老板帮他留一份才能第一时间拿到手。上面一篇影评出自他最喜欢的一位专业影评人豆先生,安嘉冕当年的《斯德哥尔摩》和《夜盲症》都有这位影评人很精准的点评。

果然这一期也有豆先生对《MONSTER》的专题评论文章,沈彻拿到杂志,迫不及待跳到有关秦修的部分:“……最后是关于林稚不得不说的话。邪恶这种气质说起来也玄也不玄,迄今为止我们见过的多是学院派的经典演绎,只要遵从这种演绎法则,塑造出一个典型的“坏人”不成问题。可是林稚这个人物却不能以这种方式去演绎,因为作者在漫画中想要表达的是,约翰是一切恶的化身,他代表一种究极的恶,一到究极两个字,事情就玄乎了。

“秦修在这部电影里有一处我个人最喜欢的片段,他和李察探长的那场对手戏。在酒吧里林稚以大学报告为由巧妙地揭开对方血淋淋的心事,注意这个时候林稚的眼神戏,他在询问探长的时候一脸天真的笑容,然而话语间,林稚眼神里的诡异也像萤火呼之欲出。这是相当有难度的演绎,因为他即让你欢喜着迷又让你芒刺在背。不像大多数演员,假笑就是假笑,秦修的笑真的落到了眼底,在真心展现天使般的笑容时,又偷偷露出恶魔的獠牙,这种落差反映在观众心理上,不啻冰火两重天。

“随后林稚邀请探长散心,两人上楼时,镜头大多集中在探长身上,我们只能听见林稚的声音,但是那声音已经和之前大不一样,恶魔的触角探出更多。最精彩的部分在天台上,这里不得不佩服导演的大胆,这一幕在漫画中是分多个镜头在两人间切换完成的,然而导演却破天荒地给了秦修一个难得的长镜头。在这个镜头当中你只能看见秦修,探长则只有声音。我个人揣测这个长镜头是导演在最后剪辑时临时决定的,为了平衡才在前面上楼时将镜头只集中在探长一个人身上。很难想象一般人会如此设计镜头,非常大胆的决定,也非常成功。

“这个长镜头相信给很多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摄影机捕捉到的秦修的眼神戏没有断点,哪怕在探长激动大喊而林稚没有台词时,也不曾有空当,情绪一气到底,从不怀好意的试探,到玩世不恭的挑衅,到步步进逼时的锋芒,到最后看着对方崩溃时的快意,表情细腻得堪称一绝!看到这一幕,我脑海里冒出了“究极的邪恶”五个字。这是一个恶魔在展示他的“魔格”魅力,他引以为豪,乐在其中。”

沈彻没有读到尾声,因为这段被大赞不已的眼神戏,不巧戳中了他的笑点。要是影评人和导演知道秦修是怎么练就这细腻的眼神功夫的,肯定得大跌眼镜。所谓不怀好意的试探,玩世不恭的挑衅,步步进逼的锋芒和看着对方崩溃时的快意,其实,是这么回事——

半年前的某一天,A座20-3的客厅里,午夜两点。

贺兰霸看着桌面上的三张明牌一张底牌,狠抽一口烟:“跟!”

凯墨陇合拢牌面:“不跟。”

欧哲伦喝了一口啤酒:“跟!”

秦修从桌子下踢了踢沈彻的小腿:“发牌。”

被踢醒的卷毛青年边发牌边抱怨:“干嘛我非得当荷官啊?”

秦修单手支着下巴鄙视地看着他:“你有钱吗?”

“你们这也玩太大了,玩小点我也能跟啊!”

秦修:“我们不跟穷鬼玩。”

贺兰霸语重心长地拍拍沈不服的肩膀:“总要有人发牌的,拉斯维加斯的荷官也都是高薪职业,来。”说着从沙滩裤的裤兜里摸了一张皱不拉几的五元人民币,塞进沈彻的裤腰。

“特么玩小了有什么意思!”欧哲伦看着新牌,亢奋地搓着手,“是男人就玩五百一局!穷鬼靠边站!”

凯墨陇放弃下注,就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特仑苏,看向秦修:“你不是要研究眼神戏吗,光看赌神的电影还不过瘾?”

秦修抬起右腿直接踏在旁边椅子上:“这种事情还是要真枪实弹才能找准感觉。”

沈彻边发牌边瞅着美人那令人销魂的腿毛,咳嗽一声:“你能把腿放下去吗,不太雅观……”好歹也是一朵校花啊,要不要这么崩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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